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
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发现问题的通报
煤安监司办﹝2016﹞17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7号)下发以来要求,各级煤矿安监机构精心安排、积极行动,深入开展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行动效果显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级煤矿安监机构在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中共累计抽查煤矿989处,占全国生产煤矿20%以上,查处安全隐患2976条,查处超能力生产煤矿9处,下达执法文书2181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1842.1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5处,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79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处个(见附件),严厉打击了有效遏制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有效推动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同时促进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此次专项监察,也通过监察发现超能力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诸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个别煤矿仍超能力生产现象依然存在。专项监察中共查处9处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一是内蒙古自治区赛蒙特尔、满世罐子沟、霍煤集团南露天矿、东明矿业公司、乌兰图嘎等5处煤矿产量超出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贵州省盘县新华煤矿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贵州省大方煤业有限公司小屯煤矿、云南省塔甸煤矿科拉池井存在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现象。
二是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贵州省盘县新华煤矿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三是贵州省大方煤业有限公司小屯煤矿、云南省塔甸煤矿科拉池井存在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现象。
二、未按规定公示产能。如河南省郑煤集团、河南省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黑龙江省德利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下属的所属部分煤矿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煤矿生产能力。
三、煤矿或其上级公司没有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安徽、吉林、江苏、云南等省部分煤矿或其上级公司未按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并未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安徽省一些煤炭企业集团公司未没有按276个工作日制度调整下属煤矿相关经济指标。
四、一些矿井采掘接续关系紧张。部分煤矿多采区、多水平布置采掘工作面,多煤层同时开采,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失衡,造成采掘接续紧张。部分煤矿多采区、多水平布置采掘工作面、,多煤层同时开采,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失衡,造成采掘接替紧张。如河北省峰峰集团大社矿在同一煤层同一盘区同一翼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在同一煤层同一盘区同一翼同时组织生产。